1、特困人員;
2、60週歲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3、7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於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4、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爲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於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5、無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多少
全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9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