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標準自提上議程來,被許多人所關注,南昌每年6月至9月發放高溫津貼,小編了解到,按照規定,南昌高溫補貼發放發放時間爲每年的6月至9月,爲期4個月。標準爲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240元/月;室內非高溫作業勞動者160元/月,隨工資一起按月發放。同時,用人單位須向全體在崗工作人員提供防暑降溫所需的飲料、藥品及保健用品。
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工作人員告訴小編,2012年起,高溫補貼就納入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另外,用人單位也不得以提供防暑降溫所需的物品爲由抵扣應發的高溫補貼。
南昌高溫補貼標準2013發放時間:6-9月
南昌高溫補貼標準2013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勞動者240/月 室內非高溫作業勞動者160/月
部分勞動者不知高溫津貼強制發放,不少勞動者表示不知高溫津貼發放是強制性的。婁金娜(化名)在老福山一家貿易公司工作,她告訴記者,知道有高溫補貼,但從來沒領過。當記者告訴她,高溫津貼是企業必須隨工資發放的,婁金娜顯得很驚訝,說並不知道是一定要發的。
不發高溫津貼 勞動者可舉報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2012年8月13日下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自2012年起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的,視爲拖欠或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人社部門將依據相關規定責令企業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浙江高溫補貼標準2013
武漢高溫補貼標準2013
上海高溫補貼標準2013
廣東高溫補貼標準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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