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高溫不斷,不少地區發佈了高溫黃色預警。根據合肥市去年7月4日開始執行的高溫補貼標準,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 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補貼,高溫補貼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合肥高溫補貼標準2013發放時間:6-9月
合肥高溫補貼標準2013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
但記者昨天探訪發現,很多受訪戶外勞動者從未領過高溫補貼,不少人甚至不知高溫補貼爲何物。連日來,在酷暑高溫席捲下,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中暑、中毒等職業危害事故的概率也隨之增大。記者昨日瞭解到,市安委辦已下發通知,要求對從事高溫作業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以不低於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標準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通知提出,氣象部門要適時發佈高溫天氣預警信號。其中,高溫天氣預警標識分爲黃色、橙色和紅色(連續三天日最高溫將在35℃以上爲黃色;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37℃以上爲橙色;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40℃以上爲紅色)。
通知要求,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補貼,標準爲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浙江高溫補貼標準2013
武漢高溫補貼標準2013
上海高溫補貼標準2013
廣東高溫補貼標準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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