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高溫補貼不是一項福利,而是一種對高溫下勞動者的補償,是一種強制性的規定。那麼,今天就來說一說,廣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2是什麼?2022年廣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最新是怎麼樣的?下面小編和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廣州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2
廣州高溫補貼
根據廣東省人社廳發佈的《關於調整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要求,6-10月,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爲每人每月3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高溫津貼的,則每人每天13.8元。
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爲保障勞動生產者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對勞動者高溫作業以及高溫天氣下作業額外的勞動消耗給予的補償。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6號)和《關於印發<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發〔2012〕117號)有關規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間,廣東省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安排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且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
高溫津貼如何落到實處?
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責令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發放,逾期不改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由此形成的違法成本也嚴重偏低,無以形成威懾和促進作用。只有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不斷提高違法的風險和代價,才能讓資方懼於後果而不敢越雷池半步。另外,還須將相關規章上升到更高的法律層面。
網民建議,除了提高政策本身的剛性以外,最有效的辦法是勞動監察部門有所作爲,除了及時提醒,更要上門督察,狠抓責任追究。
網民認爲,應進一步明確高溫補貼發放細則。建議縣級以上人社部門要求企業明確列出高溫補貼支出明細,工商和稅務部門以此爲依據對企業進行監管。
廣州高溫
高溫補貼的主要問題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臺類似規定,但這些規定在具體的實施層面上,還相當缺乏權威性、可操作性。
一是這些規定往往由一個地方的某個部門出臺,缺乏權威,勞動保護主體部門不明確,在監督、行政執法、糾紛處理等問題的處理上,容易在各部門的“怠慢”中擱淺;
二是規定本身在一些關鍵問題上模棱兩可,難以有效實施,例如何爲高溫作業?休息時工資、津貼如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