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有網友爆料山西晉城一68歲環衛工被茶百道員工毆打住院。具體68歲環衛工被茶百道員工毆打住院是怎麼回事?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68歲環衛工被茶百道員工毆打住院具體情況。
68歲環衛工被茶百道員工毆打住院是怎麼回事
2月14日,山西晉城新市西街一名環衛工,與茶百道(晉城商業大廈店)員工發生衝突。畫面顯示,環衛工被打得滿臉是血,右眼腫脹,鼻樑破裂。16時許,晉城祥達環衛公司迴應,被打的環衛工人今年68歲,已經住院治療。衝突原因是因爲環衛工人平常攜帶一個垃圾桶,將路面垃圾掃到桶裏帶去垃圾點,這個桶不是給他人丟垃圾用的,而茶百道員工多次往該桶裏扔垃圾,環衛工人勸阻過多次並無效果。當天茶百道員工再次往環衛工人攜帶的桶裏扔垃圾,環衛工人將垃圾拿出準備放回奶茶店,遭到奶茶店員工推搡後,雙方遂發生了肢體衝突。目前警方已介入處理此事。
毆打他人怎麼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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